国推RoHS认证咨询”即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为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生产和销售低污染电子信息产品,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2006年2月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等七部门共同发布了中国首部电子信息产业绿色法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配合《管理办法》中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实施,2010年5月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实施意见》(国认证咨询联[2010]28号)。
国推RoHS认证咨询是由企业自愿申请,通过认证咨询机构证明相关电子信息产品符合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由国家推行、统一规范管理的认证咨询活动。国推RoHS认证咨询制度采用统一的产品目录、统一的认证咨询技术规范、认证咨询规则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的标志的原则。2011年5月国推RoHS自愿性认证咨询配套标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2011)和《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GB/T 26125-2011/IEC 62321:2008)正式发布。2011年11月《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实施规则》正式实施,2012年6月国家认监委发布从事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的第一批认证咨询机构名单,中国质量认证咨询中心获得认证咨询机构资质,国推RoHS认证咨询工作即将正式开展。
二、行业动态
1、《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实施意见》(国认证咨询联[2010]28号)发布
为配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实施,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编制完成了《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实施意见》。
2、《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咨询标志管理要求》发布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中国国家认证咨询认可监督委员会为加强对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咨询标志的管理,确保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咨询制度的顺利实施,制定了《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咨询标志管理要求》。
3、《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目录(第一批)和限用物质应用例外要求》发布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中国国家认证咨询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2011年第18号联合公告《关于发布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目录(第一批)和限用物质应用例外要求的公告》.为配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实施意见》(国认证咨询联[2010]28号)的实施,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确定了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以下简称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咨询)目录(第一批)。同时,为确保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咨询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对目录内产品开展认证咨询时限用物质应用的例外要求一并发布。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发展情况,适时对例外要求予以调整和发布。
4、《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实施规则》发布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国家认监委发布2011年第19号公告,关于发布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实施规则的公告,为配合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制度的实施,国家认监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本着“提高工作效率、合理优化成本、确保结果有效、控制认证咨询风险”的原则,组织编制完成了《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实施规则》。
5、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的认证咨询机构名单及业务范围(第一批)公布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中国国家认证咨询认可监督委员会发布2012年第15号公告,按照《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依据认证咨询机构的申请,经国家认监委、工信部联合确认,将符合国家认监委与工信部2012年第13号联合公告确认要求的从事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咨询(以下简称“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咨询”)的认证咨询机构名单及业务范围,中国质量认证咨询中心入选第一批认证咨询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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